【2019年12月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止12月31日止能开30万免税吗】2019年12月注册的个体工商户,如果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税务登记,并且在当年的经营期间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(按季度计算为30万元),则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该政策适用于2019年全年,且需符合相关税收规定。
表格展示:
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注册时间 | 2019年12月 |
| 截止日期 | 2019年12月31日 |
| 是否可享受免税政策 | 可以,但需满足条件 |
| 免税标准 | 按月不超过10万元,按季不超过30万元 |
| 政策依据 | 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|
| 适用范围 | 小规模纳税人(含个体工商户) |
| 注意事项 | 需在2019年内完成税务登记并按规定申报;若跨年度经营,需按新年度政策执行 |
注意事项:
- 个体工商户在注册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,否则可能影响优惠政策的享受。
- 如果在2019年12月注册,但在当月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,则无需缴纳增值税。
- 若在2019年12月有收入,应按照实际销售额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。
- 如有疑问,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财税顾问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2019年及之后的税收优惠政策,也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。


